先用華語句舉例:〔當那個曾經與我海誓山盟,卻為了一個富家女狠心棄我而去的男人再度出現在我面前時,我已不認得他〕。現代中文因為受外語語法影響,袂少作家足愛採用lò-lò長个關係子句來修飾名詞,予儂讀甲強欲無氣。例句中,字體加粗个部份〔曾經與我海誓山盟,卻為了一個富家女狠心棄我而去的〕就是迄種關係子句,子句尾用〔的〕來連結所修飾个名詞。
即个例句早就變做是真正常个,一般華文讀者攏慣勢慣勢,袂嫌矣。
但是我咧寫台語文,對這真敏感,看著台文寫作者對華文學著即種表達法,真袂做得。因為這違反台語自然口語个語感,欲讀、欲聽攏真食力。我常在建議,愛盡量將即種修飾性个關係子句創較短咧,無,就徙去後壁,無,就拆做幾若个短句,加用一寡標點來分予明。
英語个關係子句會使自由寫較足長,因為伊个關係子句是後位修飾,先將主體 the man 講出來,才用關係代名詞 who 接紲落去寬寬仔說明。但是漢語个關係子句愛囥頭前,一旦講甲傷長,最後講到〔的〇〇〕个時,聽話者規个頭殼攏gông去矣。比較:
台語寫法 1:「當[tng]迄个捌佮我山盟海誓,煞為著一个富家女,梟雄[hiau-hiông]放捒我个查埔儂閣再出現佇我个面前个時,我已經袂認--得--伊--矣。」
台語寫法 2:「有一个查埔儂,捌佮我山盟海誓,煞為著一个富家女,梟雄來放捒我。當伊閣再出現佇我面前,我已經袂認得伊矣。」
台語寫法 3:「有一个查埔儂,共我講汝無嫁我無娶,煞去亄[it]著儂个千金小姐,梟心做伊去。伊閣佮我相搪[sio-tn̄g]个時,我已經袂認得伊矣。」
長-ló-ló个文句,有時予儂掠做是邏則性較強,較連貫,因為用較濟虛詞連做一大捾。其實只要實詞个意思講有清楚,一句一句接有好勢,免的確著用遐个虛詞去連,規段个意思就真明朗[bîng-láng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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