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頁 台語 tàu-tīn 寫做「鬥陣」、「湊陣」抑是「逗陣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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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語 tàu-tīn 寫做「鬥陣」、「湊陣」抑是「逗陣」?

「鬥」造字原理是畫兩个儂,一儂徛一爿,提一支箠仔、武器咧相扑,本是爭鬥義,後來發展出配合、合作个意思。

「鬥、鬬」是同源詞,也仝音。因為「鬥」--字 發展出對反(反訓)个意義,古早儂另外創造出寫法複雜个「鬬」來表達「接合、配合」个用法。但是自來一般儂袂慣勢,猶原將兩字當做異體字來通用。

參考段玉裁說文解字注:
『鬭,遇也。韵。凡今人云鬭接者,是遇之理也。周語。穀雒鬭。將毁王宫。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也。古凡鬭接用鬭字。鬥爭用鬥字。俗皆用鬭爲爭競而鬥廢矣。从鬥。斲聲。都豆切。四部。』

「反訓」毋但佇漢語,佇人類各語言个演化也是四常代,實在袂用得講是錯誤。上出名个漢文例就是「乖」--字,眾儂攏看語境來判斷是反面義(乖張、乖戾…),抑是正面義(乖巧、乖順…),並無另創新字。

上好咱著徛佇實用立場,來看攏寫做「鬥」--字,是毋是會造成溝通不良。咱喙裡講出來个音,本來就無分,寫法若無分,著愛看上下文來判斷:

「鬥媠 tàu suí、鬥𠢕走 tàu gâu tsáu」是競爭義;「鬥陣 tàu-tīn、鬥跤手 tàu-kha-tshiú、鬥鬧熱 tàu-lāu-jia̍t」是合作義;「鬥榫 tàu-sún、鬥家私 tàu ke-si」是接合義;「鬥空 tàu-khang」是共同做惡,就參與者來講,是咧合作,就講話者个態度來看,是咧貶責。

若是「鬥伙計 tàu-hué-kì」就有兩種意思,原義是正面个「共同經營」,引申義是負面个「結交情婦」。

以前有候選人个文宣標題:「鬥金牛」,洪惟仁老師看著,提醒候選人講,按呢講,是受華語思考模式誤導,台語儂會想做汝是咧「佮金牛鬥空」。

以上 tàu 个正反各種意義,若是「無分寫」个做法,咱袂接受,寧可訓用「湊」來寫做「湊陣、湊跤手、湊鬧熱…」个正面義,咱愛付出个代價,就是會傷害著「湊」--字佇台語口語本有个正音正義 tshàu:「湊巧 tsháu-khiáu、湊坎 tshàu-khám、湊拄坎 tshàu-tú-khám」(華語「湊巧、碰巧、恰巧」)。

遮个詞已經少儂會曉,咱若閣訓用「湊」來寫 tàu,此去个台語學習者,看著「湊坎」,煞干焦會唸做錯誤个 tàu-khám。

Tàu-tīn 若寫做「逗陣」,迄个「逗」是第七聲 tōo,暫時停留个意思,佮第三聲 tàu 音袂合,意思也完全無通,所以毋好按呢用。

也有學者主張,就「鬥」來表示鬥爭意,就「鬭」來表示「合作、接合」意,因為「鬭」筆畫傷濟,就用異體字「鬪」來寫。

本文章以 CC BY-NC-SA 4.0 授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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