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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台詞辭典「風騷」釋義無妥當

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對咱台語詞 hong-so(風騷)个解說有問題,伊个第一義項:

1.風流。形容輕佻的樣子。例:看伊行路的款,實在有夠風騷。Khuànn i kiânn-lōo ê khuán, si̍t-tsāi ū-kàu hong-so. (看她那副走路的樣子,實在是輕佻到極點。)

頭前解說做「風流」,閣來「形容輕佻」,閣來例句用風騷來形容查某儂行路無端莊,愈寫愈離經。

這毋是教典才有个問題,是最近二十年一寡台語詞典受著華語「風騷」个意思影響,曲解台語 hong-so,甚至出現「淫蕩」个解說,hàm-kuā-kuā!

伊這第一義項毋是正台語口語个用法,第二義項才是咱鄉親咧講 hong-so 个意思:

2.愛玩。喜歡到處遊玩。例:囡仔人真愛風騷。Gín-á-lâng tsin ài hong-so. (小孩子家這麼愛玩。) 

台語 hong-so 較好个華文解說是「好(ㄏㄠˋ)遊逛」(蔡培火1969《國語閩南語對照常用辭典》),包含个意思有:無愛踮厝內,愛出去四界看、四界踅、趁儂鬥鬧熱。

形容儂「愛hong-so」難免有淡薄仔負面批評个意思,因為傳統个價值觀是「勤有功、戲無益」[Khîn iú kong, hì bû ik.](出自《三字經》),但是這絕對無到「淫蕩」个程度,而且台語 hong-so 無分男女,並無較捷用來形容女性,教典第一義項个例句難免有抹烏台語,增加語言上个性別歧視个嫌疑。

準做近來有寡台語儂真正像教典第一義項按呢咧使用 hong-so,我認為這也愛徙去做第二義項,著將正台語用法列做第一義項才好。

東方孝義《臺日新辭書》(1931)个解說就有準(漢字照伊个,音標改做台羅):

荒騷 hong-so:遊び好き。汝真--,此[tsiah]遠來看戲。

2017-04-09發表佇Facebook潘科元個人動態

本文章以 CC BY-NC-ND 4.0 授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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